M輪在韓國仁川貨損被扣
M輪在仙臺裝5300噸螺紋鋼于2nd/mar離港去仁川卸貨,簽發清潔提單。航行途中因風浪大甲板上浪和艙蓋缺陷導致艙內部分貨物產生水濕。3月8日,該輪靠泊仁川港卸貨,船東報告我司貨損情況后立即向保賠協會報案并申請安排貨損檢驗。由于該航次船東未根據保單和協會條款要求安排裝前檢驗,因此保賠協會拒絕安排貨損檢驗并表示不予介入事故處理。鑒于此,我司協助船東在當地聘請檢驗師進行貨損檢驗。卸貨第三天,收貨人和其保險人向法院申請扣船,要求船東賠付17萬美元的損失或者提供相當于該金額的現金擔保給法院。但由于船東沒有這么多的現金做擔保,并且涉及訴訟會產生大量的費用。因此我司認為只能直接跟對方談判,跟對方一次性和解。3月12日,卸貨工作結束,卸貨公司在卸貨記錄批注有1000捆,約1800噸貨物濕銹。我司指示船長在批注上注明貨物損失依據檢驗師報告。受損貨物被臨時存儲在港口,收貨人拒絕接收受損貨物。為了降低損失,我司提出該貨物在起運港雨中作業,遭遇到淡水濕損。指示船方檢驗師及時向對方檢驗師提出了進行分類檢驗的建議。雙方同意并在3月13-14日安排FOLLOW-UP檢驗,以便區別分淡水濕和海水濕的貨物。檢驗確定有533捆貨物遭受海水濕。我司了解螺紋鋼這種貨物,淡水濕并不會造成太大的影響。因此雖指示檢驗師施加壓力給貨物保險人的檢驗師,要求催促收貨人接收淡水濕損的433捆螺紋鋼,最后收貨人同意船方的要求,沒有對淡水濕貨再提出貶值要求。
對于收貨人仍舊拒收的533捆貨物, 我司指示檢驗師召集各方又做了第二次FOLLOW UP 檢驗,本次檢驗,又確定有176捆(約342噸)貨物的銹損是由淡水濕引起的。這部分貨物最終收貨人同意接收。沒有提出索賠。
最后涉案貨物變為遭遇海水濕損的357捆(682噸)貨損。貨物保險人召開了招標會議,有數家公司投標,出價最高者當天就與收貨人簽訂了買賣合同,該批貨物最后總損失只有3萬美元左右。經過和解,賠付了80%的貨物損失。并且賠付對方看船費和律師費數千美元。該案結案,船舶也順利離開仁川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