螺旋槳、舵、錨、錨鏈及子船單獨損失保險條款
沿海內河船舶保險附加螺旋槳、舵、錨、錨鏈及子船單獨損失保險條款
本條款為《沿海內河船舶保險》(以下簡稱“主險”)的附加險條款。
一、保險責任
(一)保險船舶在航行運輸或停泊中,發生保險責任范圍內的事故,致使螺旋槳、舵、錨、錨鏈、子船發生單獨損失或因此而產生的修理費用,本保險按承保清單所列項目負責賠償。
(二)因修理螺旋槳、舵所發生的保險船舶進出船塢、上下船臺、吊尾等費用,本保險負責賠償。
二、賠償
(一)螺旋槳、舵、錨、錨鏈及子船每次單獨損失按實際損失賠償。
(二)船舶發生全損或部分損失時,螺旋槳、舵、錨、錨鏈及子船的損失及費用在保險合同主條款中已確定的賠償,本保險不再另行賠償。
三、除本保險列明的內容外,主險條款的其他條款適用于本保險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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